海关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十问十答 发布日期:2020-07-13 来源:

我国曾先后设立了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保税物流园区、保税港区、综合保税区和跨境工业区等6种类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域。按照国务院要求,海关总署正牵头推进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整合优化,统一各类海关特殊监管区域为综合保税区。


什么是综合保税区?

综合保税区是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的一种类型,是指经国务院批准设立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施封闭监管,以保税加工、保税物流和保税服务为基本功能并赋予配套的特定税收、监管政策的特定功能区。
综合保税区是目前开放程度最高、政策最优惠、功能最齐全的特殊监管区域。今年第一季度,全国综合保税区进出口值5944亿元,同比增长2.6%,增幅高于同期全国外贸9个百分点,其中进口增幅高达24%,有力促进了稳住外贸基本盘。


国务院对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有什么规定?

2019年国务院印发《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9〕3号),共提出21项具体任务举措,着力培育综合保税区在产业配套、营商环境等方面的综合竞争新优势,推动综合保税区发展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加工制造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物流分拨中心、检测维修中心、销售服务中心等“五大中心”。

海关总署为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出台了什么措施?

2020年2月,为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做好稳外贸稳外资工作,支持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海关总署党委出台支持综合保税区发展6条措施。

支持自贸试验区优先设立综合保税区,服务自贸试验区建设发展,支持在符合条件的国家级新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设立综合保税区,发挥多区叠加优势。

新设综合保税区向中西部地区倾斜,支持发展势头较好的东部地区设立综合保税区,服务地区开放型经济建设,加快推进保税港区等其他类型海关特殊监管区域转型升级为综合保税区,扩大政策覆盖面。

推进全球维修和再制造业务在区内全面落地实,支持综合保税区多元化发展。

创新海关监管模式,对应用企业资源计划(ERP)、仓库管理系统(WMS)等管理系统且具备海关监管条件的区内企业,实施网上监管。

加大对区内企业信用培育,统筹关区认证资源,对申请高级认证企业的区内企业,加快认证进程,帮助更多区内企业成为海关“经认证的经营者”(AEO)企业。

在区内大力推动“互联网+保税”监管,区内企业向海关申请注册登记、备案或变更的,海关实行网上办理。


关为督促引导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还出台了什么规定?

4月30日,《综合保税区发展绩效评估办法(试行)》正式出台。该办法是海关总署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自然资源部、商务部、税务总局、市场监管总局和外汇局研究制定,旨在督促引导综合保税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共涵盖五类27项量化指标和8项辅助指标。办法出台后,连同已经出台的《综合保税区审核设立指导意见(试行)》《海关特殊监管区域退出管理工作规程》,共同构成综合保税区从审核设立、事中事后监督到退出的管理闭环。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能开展哪些业务?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可以开展以下业务:01 存储进出口货物和其他未办结海关手续的货物;02 国际转口贸易;03 国际采购、分销和配送;04 国际中转;05 检测和售后服务维修;06 商品展示;07 研发、加工、制造;08 经海关批准的其他业务。


综合保税区内企业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一是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不得进出综合保税区;二是区内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发展要求,不得开展高耗能、高污染和资源性产品以及列入《加工贸易禁止类商品目录》商品的加工贸易业务

综合保税区的“保免退”税收政策具体指什么?

 “保” 是指保税政策。从境外入区的货物,暂缓缴纳进口关税及进口环节税,企业可以根据将来货物流向再决定是否征税进口。保税政策是综合保税区最基本、最核心的税收政策,区内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务等业务普遍适用该政策。
“免” 是指免税政策。第一,境外进口入区环节,区内基建项目所需物资、生产所需设备及零部件、办公所需合理数量的用品,除另有规定外,免予征收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第二,区内、区间流转环节,不征收货物国内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第三,从区内运往境外的货物免征出口关税,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退” 是指退税政策 。从境内区外出口入区的货物,除另有规定外,予以国内环节增值税、消费税出口退(免)税。

在税收管理方面,基于封闭围网的监管条件,海关对综合保税区实行较为宽松的监管制度,如对区内货物不实行担保管理、对区内加工贸易货物不实行单耗标准管理、不设货物仓储期限等。


“四自一简”包含的内容及其对企业的影响有哪些?

“四自一简”包括自主备案、自主确定核销周期、自主核报、自主补缴税款以及简化业务核准手续。
实施“四自一简”后,企业可自主备案,结合盘点计划自主确定核销周期,自主开展账册的核销申报,自行办理货物补缴税款的申报缴税手续,同时简化业务资质核准手续,一次性赋予企业清单范围内业务资质,不再另行核准。
海关通过风险分析,加强后续监管,减少对企业生产活动的干预,进一步强化企业市场主体的作用,同时提高业务办理的效率。


关如何推进综合保税区各项政策落实?

以临沂海关为例,该关聚焦“五大中心”建设,逐条政策抓落实,将临沂综合保税区打造成优化营商环境的高地、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联动发展的高地。截至目前,相关措施已在辖区全面推广,30余家企业享受到改革政策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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